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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县文化馆恢复开馆的公告

发布时间:May 29, 2020 | 作者:


邢台县文化馆恢复开馆的公告


鉴于当前疫情形势,按照《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<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恢复开放工作指南>的通知》(公共函〔2020〕1号)、《河北省公共文化场馆(站)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》和《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转发省文旅厅<关于A级旅游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的通知>》的工作要求,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和群众文化需求,结合我馆实际,决定自2020年6月1日恢复开放,实行预约制限时限流入馆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总体原则

1、坚持防疫优先原则

做好预约开放工作安排,做好场馆全面消毒、测温登记点位设置等,并根据县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,确保本场馆安全。

2、坚持限时限流开放原则

根据疫情防控形势,实行预约制限时限流入馆。落实进馆人员带口罩、测温登记的规定,控制入馆人员数量、相互距离和滞馆时间(人员之间相距应在2米以上)。

二、预约入馆

1、开放时间

从2020年6月1日开始,每天9:00—11:30,15:00—17:30;(疫情期间)

2、开放方式

入馆人员为已在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进行健康登记的群众;进馆群众需提前一天电话实名进行预约。每天上午9:00 —11:30下午15:00—17:00各限30个名额,约满为止。预约电话:0319-3661608;15832908198.

4、限流入馆

同时段30分钟内限制进馆10人,进馆人员到时离馆后,对开放区域进行全面消毒下一批进馆人员方可进入。

5、入馆要求

所有入馆人员入馆时需佩戴口罩,接受体温测量,体温正常方可入内。持有效预约信息及身份证或户口簿,体温需低于37.3°C方可入馆,在馆大门口处登记相关信息:包括本人现居住址、本人近14天身体健康情况、是否与有发热等症状病例接触、是否到过湖北以及武汉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等相关情况;

6、温馨提示

进馆后如遇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,请立即告知值守人员。进馆人员因不配合工作而发生过激行为的,我馆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

2020年5月29日